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安财信科发布时间:2014-12-25浏览次数:91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校研字[2012]10

 

关于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事项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位答辩工作,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答辩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及校外专家评审。检测结果≤20%的直接送审;20%<检查结果≤30%的修改一周后重新检测;30%<检测结果≤50%的推迟半年答辩;检测结果>50%的重新开题,推迟一年答辩。论文质量高低代表学校、导师及学生的学术水平,务请导师及学科组严格把关。

二、本次参加答辩人员包括全体符合答辩条件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MBA、法律硕士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工作于20121217日前完成,1219日前报送答辩成绩及相关材料。

三、本次答辩统招研究生答辩申请、条件审核一律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导师审核,并做好培养单位审核工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纸质答辩申请表。

四、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928日前,完成统招研究生网上答辩申请审核工作。109日前提交按要求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三本及学位论文电子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导师签字同意送审的申请表),提交公开发表论文(署名安徽财经大学)复印件及汇总表(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送审学位论文的格式及装订要求:论文正文部分格式须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去掉致谢部分,论文封面及内封不得有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导师单位信息出现。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2911